火車炸彈犯 自殺式引爆
林英昌的臉書照片看似開朗。(記者吳政峰翻攝)
比對各跡證 嫌犯是林英昌
〔記者邱俊福、劉慶侯、陳恩惠/台北報導〕台鐵電聯區間車爆炸案,警方根據現場跡證、傷患指證,前夜就鎖定廿五名傷患中的五十五歲林英昌涉嫌重大,經徹夜訪查,爆裂物殘餘跡證的DNA昨天經比對與他相符後,廿小時內漂亮偵破,且因所有監視畫面顯示他一人犯案,初步排除另有共犯。
檢警認定罹癌的林英昌,疑因久病厭世,在列車上引爆鋼管炸彈尋短,傷勢嚴重,生命指數六,在加護病房觀察,若數日後好轉才能偵訊並查證動機。
警方調查,林英昌罹患扁桃腺癌廿多年,五年前離家後,隻身漂泊、居無定所,前天犯案前,將中華廂型車棄置南投縣仁愛鄉路邊,昨被警尋獲,車內有製作爆裂物器材,還有農藥、鐵釘及一張「遺書」,指名聯繫林姓銀行人員,但只寫三句:「待償銀行現金卡、捐款、後事」,似已厭世,而他背著涉案紅色帆布袋出現在南投縣仁愛鄉的畫面也被掌握。
林雙手托著炸彈 滑動引爆
前天上午林英昌棄車後,從南投縣搭南投客運到台中火車站,下午四點多,搭區間車到新竹火車站,下午六點多轉搭區間車到桃園火車站,接著轉搭區間車到新北市板橋區浮洲站,在此搭上爆炸的區間車。
因鋼管炸彈較滑,林嫌躲進車廂的廁所,用紅色膠帶纏繞作底,再用黑色膠帶前後繞一圈,最後用小片黃色膠帶補強,帶著它到第六節車廂中間,兩名乘客目擊他雙手托著鋼管炸彈,前後滑動一下就引爆。
案發後警方驗出是點火式的煙火類火藥,須現場引爆,遂認定歹徒必是廿五名傷者之一,經訪查,除目擊者指證外,林英昌也有吸入性嗆傷、燒燙傷、對稱穿刺傷,右褲管和鞋子被驗出煙火藥成分,加上衣物燒灼的破洞破損現象等,研判他手持炸彈在近距離爆炸,鎖定他涉嫌。
棄車留遺書 疑因久病厭世
警方在車廂內起獲鋼管炸彈半截殘骸,車廂的女廁垃圾桶,有一只紅色帆布袋,內有一個超商塑膠袋,裝著眼鏡、黑色膠帶、手機充電器與不明尖型器械。
在刑事局鑑識中心主任程曉桂主張下,沿鐵軌推進採證,果然在松山站前、即鐵道二十三公里六百四十公尺處,採獲另半截炸彈殘骸。
警方從紅色帆布袋、玻璃窗破裂噴出點,及爆裂物爆炸、嫌犯座位、目擊證人等各相對應位置,與林英昌做出初步連結。又進一步在炸彈殘骸的黑、紅膠帶,及紅色帆布袋與袋內的黑色膠帶採獲DNA,均與林英昌相符;而帆布袋內也採集到他的指紋,證據齊備。
台鐵電聯車爆炸案,警方前夜就鎖定受傷坐在車廂的林英昌涉嫌重大。 (記者吳政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