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違內規 中石化損1.7億
2016/06/15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接獲中國石油化學工業公司檢舉,指其子公司威華貿易、威強國際貿易執行副總劉湘國涉違反公司內規,向中國山煤公司購買焦煤油再轉賣予上海同業公司,事後上千噸焦煤油不知去向,公司損失三五○○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一‧七億餘元);檢調昨以嫌疑人身分約談劉及另名吳姓女會計,劉未到案,吳女訊後請回、限制住居,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方向偵辦。
吳女訊後,記者追問是否涉不法交易,吳女僅回:「我沒有工作、沒有公司」,即快步離去。
檢調調查,中石化旗下威華、威強公司內部規定,僅能與中國國營企業交易,但一○三年間,劉湘國卻私自向非國營企業的山煤公司購買焦煤油,再轉賣給上海同業公司,雙方約定一個月後收錢,但需多收三%利息,不料後來上千噸焦煤油不知去向,公司也沒收到上海同業公司的錢,損失慘重,憤而提告。
焦煤油是一種工業副產品,可透過萃取加工出上百種產品,包括燃料油等,用途甚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