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北市BOT新制 主體事業比例不得低於50%

2015/05/18 06:00

松菸文創園區。(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盧姮倩/台北報導〕台北市財政局昨公佈新版BOT案作業程序。由於過去BOT案主體、附屬事業比例未明確規範,如日勝生得標的交九案(台北轉運站)主體事業比例僅九%,遭外界質疑圖利,柯市府將規定主體事業不得低於五十%,若主體事業比例越低、附屬事業比例越高時,開發權利金及營運權利金也應跟著提高;且為避免內定廠商,府外委員將提高至三分之二以上。

台北市大巨蛋、松菸文創、三創等重大BOT開發案,鬧得沸沸揚揚。柯市府BOT新制度調整四大方向,其一、顧及BOT適當性,未來要回歸都市計畫精神,避免藉公共建設之名,行商業利益之實;其二、規範主體事業、附屬事業比例原則;其三、合約載明權利金檢討機制,檢視每年營收是否有超額利潤;其四、三階段開標中,資格、規格及價格標廠商須先提規劃案,取得資格再進入下一步驟,最終進行價格標。履約時,市府還要請專業顧問執行履約管理。

附屬比例高 權利金應提高

財政局副局長陳志銘說,目前主體及附屬設施比例沒強制規範,例如交九案主體事業比例不到十%,引發外界質疑;新版制度將須依財務規劃、主體事業的性質決定比例,主體事業至少要五十%以上,並在合約載明。若主體事業比例越低、附屬事業比例越高,開發權利金及營運權利金也應跟著提高。

陳志銘說,促參權利金主要是依促參案件現金流量、投資報酬率等試算,未來多一個檢核機制,參考設定地上權、政府採購法及促參OT等試算樓地板面積,再依當時建築平均單價估算興建成本及淨利。

他舉松菸文創園區台北文創大樓BOT案為例,若依新制檢核機制,估算開發權利金為卅二.二六億元,與當初訂的十三億權利金有所差距,主因過去沒將古蹟區容積移轉納入;檢核機制僅供參考,確保委外財務公司算的金流金額,與市府估算的數字差距不要太大。

台北市廉政委員鄭文龍建議,BOT案從可行性評估到招標議約都應公開透明,若是重大市政議題,應有公民參與的聽證會模式,以市民陪審團或市民公投形成決策。市長柯文哲說,目前SOP少了聽證會和公民參與形式,將把新版制度公告上網,彙集民意後再決定執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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