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住宅法修正草案初審完竣 保障公益出租人不遭查稅

2023/11/09 15:2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住宅法」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法案,內政委員會召委羅美玲表示,兩案皆初審審查完竣,送入院會審議。(記者李文馨攝)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不少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後,擔心反遭查稅,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9)日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增訂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稅捐的法源依據;此外,「危老條例」也照院版條文通過,明定3種情形外,一律參加危老重建。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住宅法」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兩案皆初審審查完竣,將送院會審議,不須經黨團協商。

為鼓勵公益出租人,「住宅法」修法明訂公益出租人的所得資料和租賃契約,不得作為地價稅、綜合所得稅及房屋稅的查稅依據,消弭房東對稅務機關查稅的疑慮。

立委李德維質詢時關切公益出租人遭查稅疑慮,內政部國土署長吳欣修說,「這兩年公益出租人相關資料都是個別處理,跟財稅機關勾稽後,身份資料就不會列入名單」;賦稅署副署長倪麗心也承諾,不管公益人或是社會住宅的資料,不會作為查稅依據。

此外,針對現行以「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申請社宅者,須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抑或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條件,院版提案放寬申請條件,將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降為2人以上。

有部分立委認為,條件應降為育有1人以上即可申請,政務次長花敬群回應,當初由3名子女改為2名的立法原意,是依照撫養輕重,而非鼓勵生孩;不過該建議有通過附帶決議,內政部應研議是否提供一定比例出租予育有未成年子女以人以上者。

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部分,為加速公有非公用土地參與危老重建的時程,此次修法增訂第5條之1,明訂公有土地及建築物,除已有合理利用計畫、或公有土地面積達重建計畫土地面積5成以上、或公有土地面積比率達重建計畫範圍3成以上且重建計畫範圍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者等3種情形外,一律參加危老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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