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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開發支持500MW上限 台亞、JERA:有益維持市場競爭性

2022/08/04 16:13

捷熱能源於智慧綠能展攤位(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離岸風電第3階段區塊開發風場申請本月將起跑,分配兩年共3GW(3000MW)容量,但目前規範單一開發商上限不得超過500MW。對近期傳出有放寬上限討論,部分開發商提出反對意見。台亞風能表示,目前上限已具經濟效益,容量上限可分散風險,並讓台灣本土供應鏈更有議價能力。台灣捷熱能源(JERA)離岸風電事業執行總監金明海則表示,目前上限能是最適規模,有助多家開發商投入,維持市場競爭性及避免壟斷。

區塊開發首輪選商申請,將自本月開始起跑,但部分規則目前正在討論修改。其中包括單一開發商每年獲選風場上限不得超過500MW之規範,部分開發商認為不利於成本及規模經濟,但也有部分開發商認為應堅持規模、維護市場競爭性及本土供應鏈議價能力。

台亞風能表示,雖然增加分配容量上限對開發商來說更具有經濟效益,但台亞支持經濟部在第區塊開發對分配容量500加100MW的上限設定。

台亞風能表示,該上限已具有開發經濟效益,且有不重複的6家開發商進入綠電市場成為參與者,除可分散台灣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目標的風險,更可望有效紓緩綠電市場供需嚴重失調,以及和供應過度集中的情況,並讓台灣本土供應鏈更有議價能力。

且由於專案數量的增加更直接的增加工作機會,讓更多本土人才及廠商有機會參與離岸風場開發。

台灣捷熱能源離岸風電事業執行總監金明海(Michael Klingele)則表示,就台灣離岸風電產業進展,單一開發商容量上限500MW乃是目前最適規模,有益於多家開發商投入開發維持市場競爭性,且符合基礎建設規劃。

金明海也說,最適規模也有助於本地產業鏈發展,並維護國內供應商談判能力。提高單一開發商容量上限將造成少數開發商壟斷市場,以健全產業體質及市場平衡發展來看,其實相當不利。

電力協會專家則指出,如單一年份風場集中於部分開發商,分配家數過少,將不利於國內製造業採購綠能,使綠能成為「賣方市場」。

該專家指出如單年份綠能遭寡占,將使國內購買者減少議價能力,購買門檻提高,也不利於需要綠電的電子業相關供應鏈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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