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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會通過3.6%囤房稅案 建商寬限期放寬惹爭議

2022/03/24 14:37

市議員牛煦庭認為囤房稅徵收,放寬建商年限會讓政策大打折扣,要求恢復原先規範。(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議會臨時會今三讀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該案分組審查建議將建商寬限期由2年增至3年,遭市議員牛煦庭提案反對,要求維持原案,最後表決以10比14落敗,全案維持財政委員會建議,建商寬限期維持3年。

牛煦庭認為,囤房稅真正的政策效果,是針對建商沒賣掉的房子加重稅率,讓建商有釋出餘屋壓力,避免囤積而變相壟斷,以改善市場體質,如今議會主動放寬年限,不僅折損政策效果,對於望治心切青年世代來說,恐有為德不卒之嫌。

市議會三讀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其中「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房屋稅,舊案採2.4%單一稅率;修正草案採「差別稅率」,5戶(含)內維持2.4%,6戶以上每戶都按3.6%課徵。

至於爭議較大的建商新建房屋稅率問題,原本市府修正案2年內維持2.4%稅率,但審查會修正為3年,並明定今年6月30日以前核發使用執照、建造完成,於本自治條例施行後3年內未出售者亦同。

經調查發現,個人最高紀錄為持有49戶,法人286戶,對持有6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由每戶2.4%提高為3.6%,桃園市94萬5669戶中受影響戶數2萬438,僅2.16%用戶會受影響,該修正草案經市政會議通過,待議會三讀通過後公布施行,最快明年起開徵。

地方稅務局長姚世昌說,「囤房稅」則是針對民眾在桃園擁有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戶數所課徵房屋稅,另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公立學校學生宿舍BOT案、共同共有房屋等非屬囤房性質房屋,仍適用2.4%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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