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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倂保德信>不只是增資來源 金管會要求處理金金分離

2021/01/18 20:33

金管會要求台新金說明,若賣彰銀來籌措買保德信資金,之後要如何處理金金分離的問題(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針對台新金控併購保德信人壽案,原本金管會最遲要在1月28日前決定准駁,但金管會已經要求補件,准駁時間點最快也要等到2月;金管會今天強調,台新金必須更明確交代「增資來源」,還必須說明如何處理彰銀的「金金分離」。

台新併保德信申請案已經在1月8日送件,依規定,併購案必須於收件的十五個工作日(營業日)准駁,也就是最遲必須在1月28日之前核定同意與否。

不過,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受訪表示,銀行局和保險局都有向台新金提出補件要求,因此,核定時間不排除會延後;因為補件後的時間要重新計算,原本最晚期限是1月28日,等收到補件後就會自動起算延後。

「最快也要等到2月份!」金管會官員說明,雖然過去曾有不到10個工作日就通過案子,但那是整個案子很簡單、也用不到補件;官員強調,其實,金融併購案的審查快慢或准駁時間,是均取決業者自己,像是能夠快速備妥補件?補件內容是否充足?

此外,據指出,台新金併購保德信的增資來源,將處份彰銀股權作為主要來源。既然如此,金管會所謂「增資來源」要更為明確,指的又是什麼內容?

官員回應,台新金必須充分說明三件事情,第一、如何處分彰銀股票及配套方案,例如:原本洽好的賣股特定人未成功或破局,其它因應方案為何?比如是否選擇在公開市場賣股及相關影響為何,這些應該都是台新自己要規劃清楚。

第二、官員表示,台新金希望分年逐次進行增資來源籌措,不過,有鑑於國際會計準則IFRS17及強化清償能力規定即將上路,金管會希望能夠縮短時間、年限,不宜將時間拉太長,台新金要如何達成?

第三、台新對彰銀的「金金分離」要怎麼處理?這是從增資來源籌措衍生的問題,官員說,若台新金把彰銀股權賣掉之後,目前彰銀有四位董事是由台新推薦當選,但他們並非法人代表,可以繼續派駐在其中,這就涉及「金金分離」。

官員強調,台新金必須提出「合理規劃與充分說明」,若股份賣出之後,要如何處理彰銀的金金分離,比如:台新對彰銀董事席次的調整或其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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