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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生煤自治條例無效!台電重申減煤決心不變

2020/03/13 18:09

行政院宣告台中市生煤自治條例無效,但台電重申減煤決心不改變。(台電提供)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行政院宣告「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因牴觸107年修正的空污法而宣告無效,台電表示,雖然中火減煤4成不再有法律強制的拘束力,但台電減煤的決心「不會改變」。

台電表示,中市府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因牴觸法規遭中央函告無效,但台電「增氣減煤」的計畫並未改變,中火去年用煤量僅1264萬公噸,已遠低於台中市核發許可使用量1600萬公噸。

而當初自治條例訂定時,台中市要求中火需從2100萬公噸,在今年「起」降至1260萬公噸的期待相比,僅差距4萬公噸,也就等同台電是提前一年就幾近達成減煤4成的目標。另外,空汙排放方面,去年更較103年的排放量減少超過5成。

台電也持續在空品不良期間執行環保降載,今年1至2月燃煤電廠降載減發度數超越去年與前年同期,前2個月燃煤電廠降載次數233次,減發度數22.24億度,超越去年同期的20.17億度與前年同期的17.05億度。

中火預計今年10月起空污季後將執行更嚴格的「擴大自主減煤計畫」,最多運轉機組數將從原承諾8部機組,減為7部,且總發電量不超過6部機滿載的330萬瓩,與過去空污季8部機的440萬瓩運轉發電量相比,將減少2部機組發電量,預期中火今年用煤量可低於1260萬公噸。

另外,台中電廠室內煤倉工程已於去年2月開工,目前正加緊趕工,預計第1座煤倉可提前至明年6月完工,第二座煤倉更希望可提前2年、至111年6月完工。

台電表示,「增氣減煤」為國家重要能源政策,在地方政府協助下,去年已獲得初步成果,燃氣與燃煤發電的佔比首度黃金交叉,且隨著111年起至114年,新增燃氣機組陸續上線,包括大潭、興達、台中及協和電廠等新建機組,供電預期將更加穩定,使燃煤發電的比例進一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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