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報稅起跑 避開10大報稅地雷

2019/05/05 08:29

5月報稅季起跑,國稅局特別整理10大常見錯誤,報稅時儘量避開這些「地雷」,以免被補稅及罰鍰。(北區國稅局提供)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5月報稅季起跑,儘管每年都要報稅,還是有不少納稅人會出現漏報、錯報的情況;國稅局特別整理10大常見錯誤,報稅時儘量避開這些「地雷」,以免被補稅及罰鍰。

安太歲、整形、看護費 不能扣除

一、免稅額:新婚夫妻於所得年度若無婚姻關係,不能合併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應符合「民法」規定「扶養義務」及「同居一家」之家長家屬關係,確實受納稅人扶養,且優先扶養順序的親屬無所得及財產資力。

二、扶養親屬:誤報扶養20歲以上未在學、有謀生能力的子女、兄弟姊妹等,或兄弟姊妹重複申報扶養父母等。

三、漏報所得:未申報無法查詢的所得(如財產交易所得、租賃所得等),或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所得。

四、保險費: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才能申報,且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

五、教育學費:就讀大專以上的「子女」教育學費才可申報,本人、配偶、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的學費不能申報。

六、醫藥及生育費:非屬醫療行為的支出,如美容整形、美觀牙齒矯正、坐月子費用、看護費,及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七、捐贈:點光明燈、安太歲或支付塔位等,因有對價關係,不可列舉扣除;對公益團體的捐贈,扣除金額以所得總額20%為限。

八、購屋借款利息:每戶最多申報30萬元,不能同時申報房貸利息及房租支出,且修繕或消費性貸款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九、幼兒學前扣除額:扶養五歲以下「子女」才可申報,且有「排富條款」,綜所稅稅率20%以上、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或適用最低稅負制者,不能扣除。

十、網路報稅:網路申報選擇轉帳繳稅後,應確認是否執行「申報資料上傳」,以免未完成申報而受罰。

國稅局官員表示,報完稅後若發現錯誤,採書面申報者可重新填寫補辦;採網路申報者,重新上傳申報資料即可;若超過申報期限,則向戶籍地稽徵機關辦理書面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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