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隱暪小股東低買高賣股權 王令麟判賠6465萬

2018/09/11 19:35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東森購物提供)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東森國際總裁王令麟12年前欲以每股32.5元出售東森媒體股權給凱雷集團,事後有51名東森媒體小股東指控王隱瞞這項股權交易訊息,僅以每股20元低價收購牟利,透過投保中心要求王賠償價差損失共1億餘元。最高法院先前已判43人可獲賠1541萬確定,高院更一審今再判王須賠另5人共4923萬元,即共須賠償6465萬元。仍可上訴。

投保中心代小股東提告指稱,王令麟是東森集團總裁,為東森媒體董事,2016年2月,王透過可實質掌握的東森國際、東森得易購、百夯公司共掌控東森媒體公司53%股權。

當時美商凱雷集團有意入主東森媒體,和王令麟議定以每股32.5元收購東森媒體公司股權,凱雷為達到足以實質掌控東森媒體經營權的股權數,提出若東森媒體股東可出售總股權達67%以上,凱雷就必須完成交易,且購買股權比例越高,王令麟即可獲取凱雷回饋的利潤越多。

投保中心指控,王令麟為了以低價向不知情的東森媒體小股東收購股權,轉售賺取價差,先於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撤銷公開發行,目的是免除證交法有關公開收購的相關限制,然後指示由旗下東森得易購公司、百夯公司聯合具名向東森媒體小股東發函,以每股20元收購東森媒體股份,當時有51名小股東在王蓄意隱匿重大交易訊息情況下,賣出持有的東森媒體股份,受到重大損害,因此提告。

王令麟辯稱,他不是百夯公司或東森得易購公司的董事或負責人,因此投保中心沒有理由要求他賠償損害,但高院更一審不採信,除43人先前可獲賠1541萬確定外,更一審今判除投保中心於一審勝訴的4024萬元,今再判王應給付899萬元,即王個人共須賠償6465萬元,更一審也指出,此6465萬元是王應和東森得易購、百夯負連帶賠償責任。

東森國際總裁王令麟(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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