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交易案纏訟12年 王令麟更二審無罪
2018/08/22 11:4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轟動一時的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控涉東森媒體科技股票內線交易案,雖然一審判王無罪、二審和更一審均改判王3年4月,纏訟12年,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判王無罪;本案因適用速審法,檢方仍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06年,檢方起訴指控,王令麟以東森媒體集團總裁身分,與凱雷集團簽訂意向書,約定凱雷以每股32.5元收購東森國際公司持有的東森媒體科技18%股權,總金額逾52億元。
王令麟涉趁此一重大併購消息曝光前,以自己實質掌控的東森得易購、東森購物百貨等公司帳戶,提前在股市蒐購東森國際公司股票逾4萬張,同年7月初東森國際公布與凱雷的股權交易後,王令麟從同年11月間利用股價上揚時陸續賣股套利,共賺取上千萬元差價。
台北地檢署發動偵查時,連同力霸案一同偵查並起訴,但王家大家長王又曾、王金世英已早一步離境,王又曾更在滯留美國期間發生車禍,已於2016年5月間辭世。力霸案部份,王家子女除王令甫全身而退以外,有7人被判刑1年到11年6月不等,並均發監執行,目前已全數獲得假釋出獄。
其中本案王被控涉東森媒體科技股票內線交易案部份,一審判王無罪,二審和更一審均依證交法的內線交易罪,判王3年4月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前年第二度發回更審,認為此案審理已逾8年,應查明王令麟是否符合速審法減刑等事項,發回更二審審理。
更二審審理時,王令麟否認犯罪,並表示他「始終配合司法,尊重審判」。更二審今早宣判王無罪,王未聆判,但透過幕僚發佈新聞稿,表示感謝合議庭他清白,讓他「再次」獲得無罪、沈冤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