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給他魚不如給他釣竿!過去以補助的方式協助社會發展,國發基金這次則匡列10億元,成立社發基金,希望以投資取代補助,結合民間資金成立創投,投資於台灣的社會企業發展。
管理委員會今日通過「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協助社會發展投資作業要點」,國發會指出,社發基金在要點通過後的3年內即可受理申請,國發基金對個別基金投資比例最高以募資金額40%為上限。
依據此要點施行申請的創投投資範圍以具社會企業性質事業或有助於社會、人文或科技等工藝發展領域為主,申請的管理團隊必須具備管理或經營非營利組織或類似社會企業性質事業的經驗,或有負責執行與投資領域相關政府計畫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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