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代縣長林茂盛:提振士氣 當務之急
林茂盛(前排)以宜蘭縣代理縣長身分主持元旦升旗,右二是被停職的縣長林姿妙。(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江志雄、王峻祺/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另有其他六位縣府官員被判刑,接任代理縣長的副縣長林茂盛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將對涉案同仁的職務做通盤調整,當務之急是提振縣府團隊的士氣、提高行政效率,努力爭取縣民的肯定。
林姿妙涉貪案共有十五名被告,除了林姿妙,另有六位縣府官員被判刑,包括前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前農業處長、現任勞工處長康立和,財稅局長盧天龍,前農業處科長、現任農業處代理副處長吳東原,建設處科長林志揚及龍非池。
法官指林姿妙身為民選首長,未恪盡職守,竟囿於私人情誼,指揮下屬破壞公務員執行職務的公正性,多位縣府的中、高階主管對於顯而易見的惡行,缺乏思考辨識能力,竟配合首長的違法指示,集體參與圖利犯行,依貪污治罪圖利罪判處三年至五年十月的不等徒刑。
林茂盛昨天以代理縣長身分主持宜蘭縣的元旦升旗,他受訪時坦承,縣府團隊士氣難免受到影響,會找時間跟局處首長及同仁加油打氣,提振團隊士氣並提升行政效率;他並說,對於被判刑的同仁,等收到判決書後再通盤考量職務調整,至於其他人事暫不調整,現階段先穩定軍心,以利縣政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