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闖自行車道 宜縣2/10起開罰
宜蘭縣政府公告冬山河堤頂自行車道等七條路線禁止汽機車進入,二月十日起取締違規的用路人。(宜蘭縣府提供)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公告冬山河堤頂自行車道等七條路線禁止汽機車進入,二月十日起請警方協助取締違規的用路人,違者最高可處一千八百元罰鍰。
縣府接獲反映,直指冬山河兩岸自行車道等處的縣轄自行車道,常有汽機車闖入,對行人、自行車騎士造成威脅,基於安全考量,決定啟動管制措施,公告二月十日起開罰。
公告禁止汽機車進入的自行車道,包括冬山河堤頂、羅東溪右岸、蘭陽溪堤頂、宜蘭河堤頂、猴洞溪堤頂、得子口溪右岸堤頂、宜蘭市鐵路高架下自行車道,若違規擅闖,警方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處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縣府工旅處表示,違規者除警方製單告發,外界可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事證向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一併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