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住宿注意! 宜縣頒禁令晚上10點後 民宿不能放煙火、唱卡拉OK
宜蘭曾發生住戶不滿民宿卡拉OK擾鄰,掛布條要求自律,卻遭不明人士潑漆的事件。(資料照)
很多民眾住民宿喜歡唱卡拉OK、放煙火,但深夜歡唱、施放煙火會有擾鄰問題;春節到了,情況恐怕更嚴重。宜蘭縣政府修正民宿經營及管制事項公告,設有卡拉OK者應加裝斷電裝置,夜間10點過後應強制斷電;此外,晚間10點至次日上午6點期間,禁止施放煙火,違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
縣府表示,近年民宿業者為吸引遊客入住,提供卡拉OK設備及烤肉用具供住客使用,但連棟式建物民宿因與鄰棟建物共壁,屢因夜間使用卡拉OK、烤肉及大聲喧嘩,造成鄰近住戶困擾,影響居住環境安寧及安全。
宜蘭縣政府為兼顧縣民生活及觀光發展,避免民宿擾鄰,在110年1月20日即公告宜縣民宿經營及管制事項,明定一般住宅、農舍、集合住宅及連棟式住宅內之民宿,每日夜間10點後至翌日上午8點,禁止使用卡拉OK或烤肉、喧嘩,並於住宿須知內載明。
此措施已施行一段時間,很多民宿仍有深夜歡唱,引起民怨情形,爭議不斷;此外,年節施放煙火也成常態都嚴重擾鄰,當年並未納入管制,縣府檢討後決定針對吵鬧作為、煙火施放管制加以嚴管,因此修正「民宿經營及管制事項公告」,並於今年2月初發布實施。
新的公告內容包括:連棟建物民宿於核發登記證時,倘有設置卡拉OK者,應加裝卡拉OK斷電裝置,並確認正常運作,夜間10點過後強制斷電。另,民宿於每日晚間10點至次日上午6點期間,不得施放行走類、飛行類、升空類、爆炸音類、摔炮類及其他類會產生爆炸音或笛音等,足以妨礙安寧之爆炸煙火。
縣府表示,若有違反上述情形,民宿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經宜蘭縣政府確認裁罰確定者,民宿負責人須到縣府參加輔導訓練,強化經營管理及法規認知。
縣府工商旅遊處指出,近來民宿住客施放煙火擾鄰情形增加,此次修正公告特別將煙火施放行為納入管制,尤其春節到了,特別提醒業者與住客注意,而卡拉OK仍為民宿擾鄰主要來源,此次修正也加強了管制措施。
宜蘭縣新頒煙火禁令,民宿晚上10點後,不得施放煙火;圖為冬山鄉花火節活動,僅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