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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紅單罰款創新高 單一建商被罰2520萬

    桃園今年房市相當興旺,連帶紅單罰款也創新高,1到10月就開出3000萬元罰單。(記者謝武雄攝)

    桃園今年房市相當興旺,連帶紅單罰款也創新高,1到10月就開出3000萬元罰單。(記者謝武雄攝)

    2024/11/29 05:3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民眾購買預售屋或成屋,通常會支付些許金額做為訂金,也就是俗稱的「紅單」,由於建商提出的紅單內容常有對買房者不利的項目,桃園市地政局今年十個月,光是紅單罰款就高達三千萬元,由於紅單採一單一罰、每單十五萬元,某建商有一六八張紅單,總罰款金額達二五二○萬元,創下歷年新高紀錄,該建商訴願中。

    市議會昨聯席審查地政局明年預算,該局應依法就檢舉違規的罰款收入編列三成獎金,按照往年的經驗,明年編列二九一萬元檢舉獎金,市議員張肇良質詢今年各項罰款收入,也要地政局為消費者權益把關。

    地政局長蔡金鐘答詢表示,今年罰款金額將近四千萬元,都是消費糾紛或該局主動查獲,因此檢舉獎金並未動用。

    牴觸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無效

    地價課長高曜堂指出,今年該局罰款收入除紅單三千萬元,另違反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罰款收入廿四萬元、違反實價登錄規定罰款收入六○二萬元、售屋廣告不實罰款收入二八○萬元,約三千九百餘萬元。

    高說,預售屋都有定型化契約,必須事先送到地政局審查,只有少數建商不使用審查核定版本,導致消費糾紛,因此這項違規罰款只有廿四萬元,反而是紅單的糾紛比較多,紅單違規的樣態最多的是條文約定逾期未簽約要沒收訂金、建商保留出售與否權利,這些都是明顯對消費者不利項目。

    廣告內容須履行 「僅供參考」違規

    高曜堂強調,預售屋契約內容若牴觸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無效,民眾發現契約有問題,可向地政局或市府消保官反映,最常見的問題在「磋商條款」,大都涉及預售屋付款、交屋、房屋售後服務方式等,例如交屋日期若載明以「使用執照」取得日期為主,也違反定期化契約規定要有明確交屋日期,因此該磋商條款無效。

    定型化契約還有「不得記載事項」,例如契約言明廣告僅供參考,最後仍以實際交屋為主,這也違反規定,因為廣告屬於銷售合約的一部分,廣告內的山水景觀都必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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