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違反社宅規約滿點拒搬 敗訴
2022/09/20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某社會住宅林姓住戶與同住家人,因違反「住戶管理規約」且屢勸不聽,包括在公共區域抽菸等,被記違規點數高達一九五點,遠超過規定的六十點,卻拒絕搬遷。面對市府提告,林男主張迫遷有違「照顧弱勢、居住正義」,桃園地院審理認為,林男與家人違規事實明確,其他弱勢住戶生活品質及居住權利也須被保障,判決林須將房屋騰空交還並給付違約金及租金。
市府社會住宅服務中心統計,全市社宅開放申租至今,包含本案共有四戶因違反契約規定被要求搬離,大多是因租金逾期未繳,少有因違反生活公約達記點上限情形。
林男主張,住宅處記點流程與約定不符,未通知他及家人限期改善,且他年事已高、為低收入戶,兩個兒子都是身障者,違規主要為其中一個兒子,且是因疾病而無法自制,不應記點。
法官認為,住宅處有依程序通知限期改善,而社宅住戶管理規約為只要有違規事實即可記點,不須考量行為人有無責任能力,且其他弱勢住戶生活品質也須被保障,判其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