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違規房地產廣告 最高罰30萬
房地產經紀業者便宜行事,任意張貼違規小廣告,讓稽查人員「抓不勝抓」。 (桃市府環保局提供)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桃園市房地產蓬勃發展,卻有房地產經紀業者便宜行事,任意張貼違規小廣告,讓稽查人員「抓不勝抓」,市府環境保護局為杜絕亂象,與地政局聯手祭出重罰,一旦環保局查獲違規,除依電信法規定停話,倘若銷售的房仲業廣告單上沒有註明經紀業,也將移請地政局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開罰最高卅萬元。環保局表示,十二月已查獲一件,並進行相關裁罰程序中。
市府採合法疏導、全民參與及勤查重罰等三大面向管理廣告物,據統計,去年共清除約二七八萬件違規廣告物,依電信法停話處分約六千六百件,廢棄物清理法處分約七二六件。環保局長呂理德指出,不肖業者為節省銷售成本,常利用深夜或清晨,任意在電線桿、燈桿、交通號誌牌(桿)或電箱等公共設施上張貼違規小廣告,衝擊市容觀瞻,實在抓不勝抓。
對此,呂理德說,環保局在查證停話處分的同時,也查詢是否為不動產經紀業所銷售,去年十二月稽查人員據違規小廣告上的電話,詢問並確認屬某房仲業的銷售專員,且廣告單上未登載經紀業名稱,已觸犯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市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長羅文林則表示,未來將持續針對違規小廣告勤查嚴辦,呼籲各房仲業者及所屬加盟店,如有廣告行銷需求應善用合法管道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