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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賓士女酒駕撞死騎士還拖行550公尺逃逸 國民法官重判16年

    2026/01/27 21:51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女子酒後駕駛賓士車撞擊女騎士後肇事逃逸,救護人員搶救受困車底的女騎士。(記者余瑞仁翻攝)

    桃園市陳姓女子酒後駕駛賓士車撞擊女騎士後肇事逃逸,救護人員搶救受困車底的女騎士。(記者余瑞仁翻攝)

    桃園市陳姓女子曾因酒駕被判處有期徒刑2月並被吊銷駕照,但她於2024年4月25日晚間外出飲酒,次日凌晨1點無照酒駕,開著賓士在中壢區撞上陳姓女騎士後拖行長達550公尺,直到車輛無法動彈才棄車逃逸,女騎士後經送醫不治,警方循線逮捕陳女,抽血驗出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百分之0.205,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今(27)日審結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肇事致死逃逸罪處將她重判有期徒刑16年。

    檢方起訴指出,陳女於2024年4月25日晚間外出飲酒,次日凌晨酒後駕駛賓士車上路,行經中壢區元化路二段與中豐路口時,猛力撞擊前方停等紅燈的機車女騎士,陳女卻未停車,車頭頂著女騎士拖行550公尺,直到車輛無法前進才棄車逃逸,經路人發現報案將女騎士送醫急救,但因傷重2天後宣告不治。

    警方追查循線逮捕陳女,但她拒絕吹氣酒測,經強制抽血驗出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百分之0.205,案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起訴。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陳女坦承酒駕肇事逃逸。國民法官認為,陳女酒駕不僅漠視公眾往來之安全,肇事後沒有停留現場,還將被害人拖行長達約550公尺,導致傷勢加重,無法即時獲得救護而喪失寶貴生命,讓被害人家屬受有難以承受之痛;而陳女先前從事中古車買賣,多次交通違規,犯後雖坦承犯行,並曾至被害人靈堂下跪、書寫懺悔信及燒紙錢予被害人等,但仍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各種情狀,今審結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3年6月;又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處有期徒刑5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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