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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談合建未果 楊梅自立東街11巷口遭放路障擋住戶去路

楊梅區自立東街11巷出入口,前日遭放置路障。(記者黃政嘉攝)

楊梅區自立東街11巷出入口,前日遭放置路障。(記者黃政嘉攝)

2024/09/04 10:29

〔記者黃政嘉/桃園報導〕桃園市楊梅區自立東街11巷的大同社區住戶,在自立東街9號、13號間的巷子出入口前日遭放置混泥土製的紐澤西護欄路障,導致住戶無法開車進出,僅能改道巷子後方出入,引起怨聲,住戶指出,疑建商欲談合建未果才出此下策,對此,建商婉拒受訪回應,楊梅區公所官員表示,11巷、19巷柏油路為公所養護,限期設立障礙物的行為人今午1點前清除,否則公所即視為廢棄物排除。

地主在路障上貼公告指「此為私人土地,恕不提供通行使用」,社區自救會總召鄭先生表示,持有部分社區土地的建商,有與部分住戶談合建,疑協議未達共識,因此前日建商在巷子口放置路障,影響近30住戶,造成很大不便,此舉有示警嚇人意味,昨日反映楊梅區公所後,公所下午派人於路障上再貼公告,限今午1點前清運路障,鄭先生說,建商談合建應在商言商,不該用這樣的方式影響住戶生活。

記者至建商在社區旁的工地辦事處詢問路障一事,工作人員表示「這是公司與他們(住戶)之間的事情,不接受採訪」。

楊梅區公所工務課長羅文驤表示,昨午接獲住戶通報路障一事,遭擺放路障的自立東街11巷、19巷之柏油路為公所養護,即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條解釋的「供公眾通行之地方」道路,依該條例82條規定,要求行為人即時消除障礙,如限期內沒有移除,公所就視為廢棄物排除。

路障上貼公告指「此為私人土地,恕不提供通行使用」。(記者黃政嘉攝)

路障上貼公告指「此為私人土地,恕不提供通行使用」。(記者黃政嘉攝)

自立東街19巷也遭放置路障。(記者黃政嘉攝)

自立東街19巷也遭放置路障。(記者黃政嘉攝)

楊梅區公所限路障行為人今午1點前清除。 (記者黃政嘉攝)

楊梅區公所限路障行為人今午1點前清除。 (記者黃政嘉攝)

住戶認為建商談合建應在商言商,不該這樣影響住戶生活。 (記者黃政嘉攝)

住戶認為建商談合建應在商言商,不該這樣影響住戶生活。 (記者黃政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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