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廢棄物 台東去年空污陳情302件
民眾自行燃燒廢棄物造成空污,也常被報案為火警。(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環保局分析燃燒廢棄物陳情案件指出,燃燒的種類常為居家庭院、土地或農園整理修剪的雜草、植物或作物殘株與其他廢棄物,一些則是來自事業生產或營建活動產出的廢棄物,去年總計受理三○二件,佔陳情案件總數的十.九%,違規裁罰計十三件,各罰款一千兩百元,民眾不可因貪圖方便或為省下處理費用而將廢棄物隨意焚燒。
台東縣環保局指出,民眾整理庭院、空地或因農園種植需求,修剪後的雜草、樹枝葉等植物與清出的廢棄物,經常可發現民眾在清理時,為求一時方便而焚燒,也有因貪圖省下廢棄物處理費用而違法進行焚燒,產生大量黑煙及異味,破壞空氣品質、危害人體健康,而且違規罰款,更得不償失。
環保局建議,民眾清理植物性殘株,可評估就地破碎掩埋作為土壤有機質利用,但無法妥善利用者,則應與其他廢棄物,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或交由清潔隊清運,不可隨意焚燒。
環保局表示,台東保有全國最優良的空氣品質,根據環境部空氣品質監測站統計,去年空氣品質良好天數為三四九日,良好比率高達九十五%,是全國第一,不僅利於鄉親的身心健康,也吸引遊客旅遊,不應讓清新的空氣因隨意焚燒竄起的黑煙而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