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辭典》 罷免通過 松信區需58704人同意
2024/05/19 05:30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所以徐巧芯於今年二月一日就職,必須在明年二月一日才能進行罷免。
中華民國現行罷免制度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提議罷免需一%選舉區選民簽署、第二階段連署罷免需十%選舉區選民簽署、第三階段投票需有效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廿五%以上,即為通過。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資料,台北市第十一屆立委選舉松山、信義區共廿三萬四八一六人,因此第一階段提議僅需二三四八人簽署、第二階段連署則需有兩萬三四八二人、第三階段投票則需五萬八七○四人同意罷免。(記者楊心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