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電動自行車違規 未戴安全帽居冠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電動自行車使用率漸高,肇事、違規件數隨之增加,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電動自行車一年半以來交通違規取締件數超過1800件、以未戴安全帽居冠,另違規行駛在人行道及騎樓等也有50多件。北市交通局昨表示,去年修法後,騎乘電動自行車須配戴安全帽,交通部研擬電動自行車掛牌,提高管理的強度。
交通部研擬電動自行車掛牌
電動自行車外觀酷似機車,廠商強打免考駕照的優點吸引學生族群,卻造成電動自行車車禍事故增加。交通局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及第69條之1規定,電動自行車是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每小時25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60公斤以下的二輪車輛。
市府抽查 部分未附審驗合格證明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本月5、6日偕同北市消保官、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市區監理所、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抽查7家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均未發現販售未經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但部分車輛未附審驗合格證明,提供傳單提醒業者。
交通局科長廖苑伶表示,若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及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者行駛道路速率超過每小時25公里,以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800元至7500元罰鍰。
不依標誌行駛、騎人行道違規也多
因電動自行車與行人、腳踏自行車速度差異,北市府2015年公告禁止電動自行車行駛人行道與市區自行車道。交大統計,去年和今年1至7月電動自行車違規件數1828件,未戴安全帽被罰就有1219件、占違規總件數比例高達6成6,其次是不依標誌標線與號誌行駛426件,違規行駛人行道、快車道等52件。
廖苑伶說,由於電動自行車沒有車牌,取締違規透過員警與監理單位現場攔查,提醒民眾勿違法;她也提到,近年觀察發現,民眾使用電動自行車確實有增加,交通部最近多次邀集地方政府與監理單位修法,讓電動自行車比照機車要領車牌,法規更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