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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兩岸條例避免中配參選公職? 梁文傑曝有人討論過

    2026/02/05 21:29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記者陳鈺馥攝)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記者陳鈺馥攝)

    中國配偶入籍我國10年可參選公職,但就職前依「國籍法」規定須放棄外國籍。中配李貞秀就任立委,至今未放棄中國籍,國台辦更表明無放棄國籍問題。對於是否刪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關於中配可以參選公職的規定,以避免再有類似爭議?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今天回應,如果我們把它拿掉,結果就變成中配不如其他國家的配偶,到時候可能會有人爭執,認為這對中配不公平,所以這不是解方。

    梁文傑在陸委會記者會說,具有雙重國籍的人其實都可以參選,今天不論拿的是馬來西亞籍、日本籍、美國籍,你只要同時擁有中華民國的國籍,你就可以參選。

    梁文傑指出,兩岸條例的規定,是給予取得台灣身分的中配,讓他們與其他具雙重國籍者,一樣有參選的權利,如果把這一條拿掉,就變成取得台灣籍的中國籍人士,連參選的權利都沒有,這與其他有雙重國籍的人比起來,他們的地位又會變得更低。

    梁文傑透露,這個問題確實有人討論過,但如果我們把它拿掉,結果就變成中配不如其他國家的配偶,到時候可能會有人爭執,認為這對中配不公平,所以這不是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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