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否准離婚!更在意的是小孩的幸福
波蘭詩人曾說,父母離婚對孩子而言,是第一個世界末日。情境照。(圖取自freepik)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院一名法官近期否准一起由太太訴請離婚的案件,然法官不忘站在小孩的立場,於判決書末「附記」提醒這對已分居的這對夫妻,仔細思考如何分工合作照顧與探視子女,才是孩子此刻最大的幸福。
太太稱夫妻婚後常常因爲經濟、婆媳、性生活等問題發生爭吵,導致她去年帶小孩搬回彰化娘家居住,基於婚姻無法維持而訴請離婚,並將小孩的親權判給她;先生則指太太擅將小孩帶回娘家,且自己努力溝通並進行婚姻諮商,也有付扶養費,拒絕離婚。
法官根據夫妻的LINE對話等證據,指先生固然因無法發生性行為而不斷埋怨太太,卻無證據顯示會逼太太上床,或故意虐待與恐嚇,因此否准太太想離婚的請求,代表小孩的親權也由夫妻共同擁有;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末另以「附記」提及,依子女陳述或訪視報告可知,子女都非常喜歡父母,認為父母給愛的方式雖然不同,卻能互補,使子女感到溫暖,加上夫妻都希望自行約定與小孩會面的方式,比起許多離婚事件,何嘗不是子女之福,盼夫妻能持續努力。
法官指夫妻即使最後會離婚,兩人仍是子女的父母,若持續糾結於婚姻中的是非對錯,恐無濟於事,「解鈴還需繫鈴人」,增進孩子的幸福沒有特效藥、萬靈丹,完整的愛來自與孩子的親密互動,希望夫妻仔細思量分居期間,如何分工合作照顧及探視子女,才是孩子此時此刻最大的幸福。
法官認為,對於離婚,有人說不願意放手的人,等於是在綁架一個沒有愛的人,畢竟感情強求不來,這樣的婚姻又有何意義可言;也有人指婚姻不是兒戲或辦家家酒,結婚時的承諾、誓言豈可以一句沒有愛、沒有感覺了,就輕易毀諾、放棄。
法官最終表示,大人的風暴席捲了孩子的日常,孩子的母親毅然決然地離開父親,孩子則遭逢父母離異的衝擊,就如波蘭詩人辛波絲卡過去所說「對孩子而言:第一個世界末日」;因此,子女能否享有童年,誠繫這對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