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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中國不願遣返陳由豪 政府趕在追訴失效前註銷戶籍

重大通緝犯陳由豪潛逃海外近22年,在中國設有戶籍,我主管機關已依法註銷陳由豪台灣戶籍登記。(擷取自法務部調查局網站)

重大通緝犯陳由豪潛逃海外近22年,在中國設有戶籍,我主管機關已依法註銷陳由豪台灣戶籍登記。(擷取自法務部調查局網站)

2024/10/07 09:26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重大通緝要犯陳由豪潛逃中國22年,陸委會近日趕在刑事案件追訴時效屆滿前,由主管機關依法註銷其台灣戶籍,若返台須比照中國籍人士提出申請。據透露,中共不願依兩岸共打協議將人遣返,政府研判陳在逃過追訴期後,可能持第三國護照入境,已通令機場海關防堵;陳由豪若要恢復台灣戶籍,必須先償還欠債。

陳由豪為東帝士集團負責人,1990年代該集團向銀行團貸款超過1200億元,卻因超貸等因素未能償還,陳由豪本人擔保部分積欠逾700億元;2001年,東帝士集團宣布倒閉,造成台灣銀行體系超過600億元呆帳。

據瞭解,陳由豪是財政部排名第12位的「欠稅大戶」,曾被行政院列入十大通緝要犯,被控涉及多起掏空、背信等罪,2002年逃亡中國後,至今未歸。鑑於刑事案件追訴期近期截止,陸委會等單位趕在追訴未失效前,已註銷其台灣戶籍。

知情官員表示,政府很久前就掌握,2009年陳由豪已在廈門設有戶籍,依兩岸條例規定是可以撤銷戶籍,但當時未撤銷原因是,考量到仍有多起案件要追訴。

官員透露,兩岸當時剛好在談「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有達成「己方人員不遣返」的默契,即我方不會把台灣人民送到中國,中方也不會把中國人民遣返台灣。若當時就將陳由豪的戶籍註銷,由於中國已讓他入籍,屆時中方就可拿「己方人員不遣返」當理由不遣返。

官員提及,如果我方撤銷其戶籍,也會變得無法向中國主張遣返,也沒辦法對陳由豪進行司法追訴,所以當時政府考慮到這一點,最後未撤銷戶籍。這次是追訴期快到了,故在截止前註銷戶籍,不讓他以台灣人身分回來,以免所欠下債務都未償還,卻能夠風光返台。

「中共不願依兩岸共打協議將人遣返!」官員指出,這幾年來,政府持續告知中方應將陳由豪送回,對岸始終都不願意,因為陳由豪財力雄厚,更是中國榜上有名「十大優良繳稅大戶」,在廈門創辦的翔鷺騰龍集團,旗下員工有好幾萬人,中共有一些考量,並認為入籍後是「己方人員不遣返」。

他強調,在追訴期過後,陳由豪如果要回來,就須比照中國籍人士提出申請。以陳的財力可能拿「第三國」護照入境,政府單位己通令機場海關防堵。台灣很多人因他傾家蕩產,以後若想落葉歸根,必須先償還欠款、補繳稅,政府再考慮要不要讓他恢復戶籍,這才符合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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