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師大教授夏學理被控誣告、誹謗校長 二審仍判無罪
二審高等法院今仍認定夏學理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合理評論,受言論自由保障,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台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研究所教授夏學理,4年前指控台師大的教師招聘疑似黑箱,並向檢方告發校長吳正己涉偽造文書,台師大與吳正己認為夏學理所言不實,控夏涉加重誹謗、誣告罪,台北地檢署起訴後,一審台北地院判夏學理無罪;二審高等法院今仍認定夏學理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合理評論,受言論自由保障,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
加重誹謗無罪確定,誣告罪檢方須有違憲等速審法事由才可上訴。
夏學理當時發出新聞稿、受訪並向檢方告發指出,台師大校長吳正己2020年5月4日發函各院所,要求全校須在「尚無員額」情況下對外徵才,再由校長審查、挑選後,再核給員額,夏學理認為函文違法,使大學校園失去公平正義,天下英才成為校方違法濫法的無辜犧牲者,「吳正己在做,孔夫子在看」,還稱已故前立委盧修一的次女、音樂家盧佳君,就是被這腐敗的制度「做掉」。
台師大、吳正己認為夏學理所言不實,控告夏學理涉加重誹謗與誣告罪,檢方將夏起訴。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夏的言論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合理評論,且難認有貶損台師大及吳正己之名譽之犯意,他的部分評論雖使被批評者感到不快或難堪,然仍與客觀事實有一定關聯,非刻意虛構、無端詆毀,判夏學理無罪。檢方上訴。
高院認定,夏學理所評論之事涉及公益,他在評論前依其查證而得的資料,主觀認為評論內容真實可信,目的是為求得是非曲直,其言論雖會使被批評者感到不快或難堪,但所言仍與客觀事實有一定關聯,沒有虛構事實以詆毀名譽的主觀惡意,不符犯罪要件,駁回檢方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