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鄭鴻威涉詐爆錢藏法官辦公室 北檢:不排除傳喚石姓法官
台北地檢署今日指出,藏錢部分已另案偵辦,不排除傳喚石姓法官說明。 (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昨依組織犯罪起訴與詐騙集團勾結的律師鄭鴻威等18人,而檢察官當庭爆料指出,鄭涉將一筆現金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內,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列為建請續押理由之一;鄭鴻威也承認有將錢託交給石姓法官,卻稱是購屋預付款。台北地檢署今日指出,該部分已另案偵辦,不排除傳喚石姓法官說明。
鄭鴻威解釋,自己與石姓法官是熟識的朋友,而石法官擔任公務人員之前,曾經在建設公司上班,因自己去年有買房的想法,因此請石法官代尋建商或代銷,才會先拿一筆現金給他。屆時若發現有不錯的房子,可以先付預售款,法官認為該部分與詐騙、洩密案無關,故並未將此部分列為裁押理由。
橋頭地院昨晚也發出聲明表示,石姓法官未曾經檢方列為關係人而予偵訊,亦未曾審理鄭鴻威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案件,但本著勿枉勿縱之精神,將會進行內部調查。台北地檢署今表示,該部分已經另案偵辦,不排除會傳喚石姓法官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