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2萬稅被扣存款哭窮只願月還500 宜蘭分署一查竟擁百萬透天厝
連女積欠2萬元契稅被法務部行政署宜蘭分署查扣10萬元存款,連母哭窮喊盼分期按月償還500元,執行官一查連女名下透天厝市價逾百萬元,拒絕連母分期還款要求。(記者林嘉東翻攝)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連姓女子積欠2萬元契稅不繳,法務部行政署宜蘭分署查扣她10萬元存款,連母卻跑來哭窮,希望能按月償還500元,行政執行官不敢大意,親赴連女名下一棟3層樓透天厝察看,發現該棟透天厝屋況良好,市價超過百餘萬元,拒絕連母分期還款訴求,要求連女立即繳清所有欠款,連母自知理虧,悉數繳納欠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受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瑞芳分處所託強制執行一筆契稅(買賣房子移轉時繳給稅捐機關的稅)欠款,查出欠稅的連姓女子帳戶內有10萬存款,於今年3月間予以扣押;連母得知後指出,宜蘭分署扣押女兒的存款,造成女兒生活困難,希望可以撤銷扣押,改以每月分期500元方式償還欠款。
宜蘭分署行政執行官查出,20歲連女所欠下的2萬元契稅,是連母4年前,用連女之名,以百餘萬元價格,買下新北市雙溪區三層樓的透天厝;為釐清連女是否真如連母所說連女一旦被查扣薪水,生活將無以為繼,跑到連女名下的透天厝一探究竟。
執行官發現,連女名下透天厝鄰近雙溪火車站,一樓門前寬敞,鄰居表示這棟透天厝「不便宜」,評估後,認為若讓連女分期按月500元還款,對誠實納稅義務人是不公平,因此拒絕連母的要求。
宜蘭分署分署長吳廣莉表示,市民若收到移送機關繳款通知後,務必在繳納期間內自行繳清,以免衍生滯納金等及移送執行。如有經濟困難,可提供相關證明申請辦理分期,分署將審酌財產狀況為適當處理,切勿置之不理,以免遭扣薪、扣存,甚至執行動產、不動產,得不償失。
連女積欠2萬元契稅被法務部行政署宜蘭分署查扣10萬元存款,連母哭窮喊盼分期按月償還500元,執行官一查連女名下透天厝市價逾百萬元,拒絕連母分期還款要求。(記者林嘉東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