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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屋找女房仲 誇漂亮摟腰抓奶還說「給妳一個成交的機會」

林男對女房仲小詩伸出狼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林男對女房仲小詩伸出狼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2024/02/03 16:0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一名林姓男子為了出售房屋,委託身材姣好的女房仲(小詩)辦理,2022年間趁小詩在檢查契約書時誇她漂亮,卻用下體貼住她的臀部,摟腰抓奶說「妳的腰好細」,還說是要給她一個成交的機會,小詩氣得提起強制猥褻告訴。一審桃園地院判林男1年刑,二審高等法院日前維持。

2022年間,林男委託小詩出售房產,因委託契約未完成用印,小詩聯繫林男前往中國信託銀行南中壢分行請他用印,兩人在停車場見面,林男誇小詩漂亮,趁她檢查契約書之際撫摸腰部,並在耳邊說「妳的腰好細」、「妳有40公斤嗎」、「妳今天穿的好漂亮」等類似調情的話。

小詩受到驚嚇後表示「不要這樣」,並用雙手撥開,未料林男變本加厲,不只沒收手,還站在她背後,把下體貼在臀部上,並從背後以雙手抱起,抓胸部猥褻。小詩氣炸,提起告訴。

一審桃園地院指出,林男為圖一己性慾滿足,不顧小詩意願,強制猥褻,侵害性自主權,對小詩心理造成嚴重影響,須就醫治療,衡酌林男犯後否認犯行、未能與小詩和解或取得諒解,判刑1年。

桃園地檢署認為一審判太輕,提起上訴;林男則辯稱,從後方環抱小詩,僅是關心她工作壓力很大、體重減輕,故以此方式為她秤體重,並未違反意願,亦提起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表示,一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且林男上訴後仍辯稱所為僅是出於關心、憐惜小詩工作辛苦,想給小詩一個成交的機會,仍在合理化自身犯行,毫無反省己過之意,量刑基礎迄未改變,日前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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