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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藍白合」違憲 林憲同函請中選會向憲法法庭聲請審查

律師林憲同。(資料照)

律師林憲同。(資料照)

2023/11/20 19:1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民黨與民眾黨協商2024「藍白合」,不過雙方對於民調的統計誤差有認知落差,因而陷入僵局。無論藍白要合或不合,律師林憲同今天則從憲法角度提出不同觀點,林質疑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22條賦予「兩個政黨」共推1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屬於違憲立法,已函請求中央選委會向大法官憲法法庭聲請違憲審查。

林憲同指出,憲法賦予人民組織政黨的參政權利,以及賦予選舉權行使選舉總統副總統;本項民主憲政體制,不得另以立法加以侵害。人民是因政治理念不同,而向內政部分別辦理不同的政黨登記;人民則因政治理念不同,而可以依選舉法制自由,行使投票選舉不同候選人。

林憲同認為,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22條,准許2個政黨合推1組候選人,以及由中選會公告政黨合推1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本項總統選舉特別法制,已構成限制及侵奪人民的民主自由選舉投票參政權利。

林憲同指出,其指述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22條構成違憲的法理,於2000年「連宋配總統選舉違憲」,是因未經人民提出告發檢舉違憲,構成台灣民主憲政歷史上的瑕疵紀錄,不在此論;中選會也不得引用「連宋配」作為拒斥本案違憲審查的案例。

林憲同主張,「侯柯『藍白配』」(假設性議題)構成違憲的理由在以下兩點:一是總統投票與立委投票造成人民的政治性精神分裂。二是如果不同政黨當選出任總統及副總統,將造成未來4年執政時,出現施政理念扞格的現象。

林憲同指出,「侯柯『藍白配』」造成國民黨與民眾黨兩黨黨員,對於明年1月投票的政治性精神分裂現象;藍白兩黨立委參選人則在同一選區也會發生互相踐踏的錯亂現象;以上兩種錯亂現象,是因我國的總統選舉是與立委選舉同日同一票櫃行使投票,試問:人民將要如何在同一天在同一票櫃前,對兩個政黨區隔行使投票權?這就是「侯柯『藍白配』」侵害人民憲法選舉權利的違憲現象。

林憲同表示,行政院可以有政黨聯合內閣;總統府的國防、外交與大陸政策則不能有「一國二君」;總統選舉只能有「政黨整合」(例如:國親新三黨歸合為一)而不能容許「切割兩人」保留黨籍配對成為一組候選人,如果國眾兩黨可以促成「侯柯『藍白配』」;為何不能進一步互相說服其中一造,在選前就變更黨籍成為「同一政黨候選人」?例如:黃國昌退出時代力量改入民眾黨而獲推薦成為不分區立委;黃國昌能;為何侯柯不能?這就是「侯柯『藍白配』」侵害人民選舉參政權利的政治惡害所在。

林憲同還提及,再就「侯柯『藍白配』」可能造成侵害民主憲政的後果:一個民主憲政國家的總統與副總統,不可以存在政治理念或施政觀念的歧異,否則必將造成國家施政的動盪與分裂;觀乎今日選前柯文哲對侯友宜的政治評價,僅從柯或柯媽媽二人的眼神中,就已經透露許多端倪;今日如此,明日何當如之?難道國人還真能等到未來4年再來看「總統府內吵鬧不休的故事嗎?」關於此點,為何立法院當年竟會修法建構「不同政黨共推乙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的民主憲政歧零錯亂現象?

林憲同質疑,馬英九前總統以台大法律人及哈佛法學博士身分,操持運作「侯柯『藍白配』」,功敗垂成;為何馬英九不能自始洞察上述違憲立法與民主錯亂而剎車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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