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疫情期間軍人喝酒鬧事被記過 抗罰結果曝光

前年7月疫情時間江姓上士酒後鬧事,被軍方記過,他不服提告請求撤銷,北高行認為懲處沒有問題,判他敗訴。(資料照)

前年7月疫情時間江姓上士酒後鬧事,被軍方記過,他不服提告請求撤銷,北高行認為懲處沒有問題,判他敗訴。(資料照)

2023/03/14 14:4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年7月疫情期間,空軍防空暨飛彈旅資深江姓上士違反「防疫期間重要命令要求」,在家中與同事飲酒後,再於花蓮美崙官舍停車場咆哮,被軍認認定有損軍譽,分別遭記過2次以及大過1次,江男不服提告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懲處沒有問題,判他敗訴;可上訴。

前年7月17日正值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襲台,江男與同事在家中餐敘並飲酒,被軍方認定違反「防疫期間重要命令要求」,屬於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中「未遵守單位、營區規範及紀律的行為」,對江男記過2次。

軍方也指,江男當天飲酒後,在官舍停車場咆哮,屬於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中「飲酒滋事之違失,損害軍譽」,再對江男記大過1次。

但江男否認故意鬧事,他說自己當天酒後只是短暫在官舍停車場空曠處聊天,並未影響同官舍其他官兵、眷屬,且他只是單純酒後失態,說話比較大聲,沒有大聲咆哮。

江男也強調,官舍屬於封閉式區域,一般民眾無法見聞,民眾、官舍其他住戶甚至根本不知道發生何事,何來「有損軍譽」?況且,軍方並未審酌他平日生活及品性都很好,這次行為只是偶發、初犯,便給予記過處分,並不恰當,提告請求撤銷。

北高行認為,江男兩次違失行為的性質、時間、地點、違反法令都不同,並非單一行為,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應分別懲罰,不能視為一個違失行為而只論以1次處罰,所以並無江男所說,軍方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情形。

再者,江男並不爭執確實有在停車場咆哮、衝撞員警等行為,並於軍方評議會議時對部隊表達歉意,也承諾未來若有機會他會以本案援引為宣導案例,並由他親自宣導,讓同仁引以為戒。

北高行因此認定,江男確實飲酒後於花蓮官舍停車場咆哮,有損軍譽,軍方依法對他記過2次以及大過1次,沒有問題,判他敗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臺北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