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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睿兒撿屍性侵獲假釋最快本週五出獄 首站須赴北檢評估是否戴電子腳鐐

「蛇姬」林采緹前夫胡睿兒因撿屍性侵被判刑2年入獄。(資料照)

「蛇姬」林采緹前夫胡睿兒因撿屍性侵被判刑2年入獄。(資料照)

2022/01/25 11:5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蛇姬」林采緹前夫、饒舌男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因上夜店撿屍性侵而被判刑2年入獄,矯正署本月20日已核准他的假釋,據了解,胡睿兒可能將於農曆春節前的最後一個上班日,也就是本月28日有機會假釋出獄,回家團圓過年,不過他出獄後的第一站,仍須先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觀護人室報到,由檢方評估是否需讓他戴電子腳鐐。

性侵假釋犯若被評估為「中高風險」者,一旦獲假釋出獄,須向轄區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即刻起就須配戴電子腳鐐,並在其住家裝設居家讀取器。為避免性侵假釋犯假釋後再犯案,立法院於2005年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2006年開始使用電子腳鐐監控性侵假釋犯,至今已發展至第4代電子腳鐐,錶帶部份近似塑鋼材質,具耐用度,目前監控對象約有130多人。

2018年6月17日凌晨,胡睿兒赴夜店跳舞,遭被害女子認出是藝人後,與被害人聊天、喝酒及跳舞至凌晨3時許,胡與被害人離開夜店時,女方不勝酒力癱軟在胡的身上,胡見狀原欲就地掀裙性侵,但擔心被人發現,便將女子拉到後方的電梯間性侵後離去。

台北地院考量胡睿兒已與被害人達成40萬元和解,但被害人不同意胡獲緩刑,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刑2年。胡睿兒當初則請求法院給予緩刑,高院認為,被害人未再就是否給予胡緩刑表示意見,因此維持被害人在一審表示不希望讓胡緩刑的意見,未給予緩刑宣告,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胡睿兒則在2020年07月21日向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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