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聯禿鷹案 調查官楊肇忠圖利罪判2年
前調查局北機站調查官楊肇忠。(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調查局北機站調查官楊肇忠(現任馬祖調查站調查官)因投資股票大虧1千餘萬,竟偷翻偵辦中案卷,取得股市作手鄧福鈞的電話,向鄧借款110萬元,並傳「不要碰IC設計」等偵辦行動傳給鄧,使鄧趁機放空群聯股票170張獲利1104萬元,高院更一審今依圖利罪,判楊肇忠2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其洩密罪已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鄧福鈞涉內線交易罪部份判1年10月,還可上訴。
檢調查出,楊肇忠自2014年起因操作當沖交易虧損1000餘萬,積欠親友900多萬元;前年8月他支援北機站同事偵辦「晟銘」電子炒股案,負責詢問捲入該案的鄧福鈞,從而得知鄧的作手身分;楊為籌資償債與股款,前年9月偷翻晟銘案承辦調查官的案卷,取得鄧的聯絡方式,以公用電話陸續向鄧借款110萬元。
楊肇忠支援搜索群聯假帳案行動時,在開勤前會議時以LINE傳訊息通知鄧「不要碰IC設計」,鄧福鈞回問「不要碰聯?不要碰群?」楊皆回覆「不方便說」,鄧追問「不要碰群聯?」楊回傳「右手摸後腦袋、吐舌頭冒汗」的饅頭人貼圖暗示,並在出發前往搜索前,再次發訊提醒鄧「不要碰就對了」。
鄧福鈞掌握到群聯的利空內線,同一天以融券放空群聯170張,隔天群聯發布遭搜查的重大訊息,4天後鄧融券回補,共獲利1100餘萬元。
楊庭訊否認犯罪,稱當時市場上即有群聯作假帳的傳聞,他傳的訊息內容並未指明是群聯,目的只是要鄧避開IC類股,不要交易就沒有損失、風險,也否認有傳饅頭人貼圖。
但北院認定事證明確,判處有罪,並痛批楊忝受國家俸祿,為圖私利而洩密,有辱官箴清譽,審理時卻又翻供,執意曲解事實,以僥倖投機的心態誤導偵審,重判3年2月。
上訴後,高院審理認為楊、鄧均繳回犯罪所得,因此酌減刑度,改判楊圖利罪1年6月,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洩密罪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鄧內線交易罪部份判1年6月,楊、鄧不法所得各1500元、1104萬元均宣告沒收。
全案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駁回楊的洩密案,此部份判刑確定,另將楊涉犯圖利罪、鄧的內線交易罪部份,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