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籍女大生命案》家屬想提國賠 法界:南市府可「協議先行」
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10月底遭男子梁育誌性侵殺害,死者家屬宣稱將透過律師聲請國賠,並要求我國對梁男處以極刑,法界指出,台南市府可採「協議先行」原則,先和家屬協議國賠事宜。圖為日前台鐵橋下光雕牆小型追思會。(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10月底遭男子梁育誌性侵殺害,死者家屬宣稱將透過律師聲請國賠,並要求我國對梁男處以極刑,否則將透過馬國司法程序爭取引渡梁男至馬國受審;法務部表示尊重當事人法律上的權益,當地犯罪保護協會已和家屬取得連繫,將先發給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但本案因屬偵查中個案,不便發表意見。
法界指出,台南市府可採「協議先行」原則,先和家屬協議國賠事宜。
本案源於,就讀台南長榮大學24歲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上月28日晚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遭擄走並性侵殺害、棄屍,28歲兇嫌梁育誌落網後坦承犯行並遭羈押,震驚台、馬兩國。
據了解,馬國媒體報導,死者家屬已在台灣提出刑事、民事訴訟,還打算透過台灣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向政府要求國賠,也希望對政府要求對梁男處以極刑,否則將透過馬國司法程序,爭取引渡梁男到馬來西亞審判。
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尊重當事人在法律上的權益,犯保團體也將盡力協助家屬。
法界人士指出,個案判決結果,屬法院獨立審判職權,此外,我國與馬來西亞並未簽署引渡條約;關於國賠問題,我國有「協議先行」原則前置,即由被告機關先與起訴的家屬協議、調解,本案中可能被列為國賠相對機關,應該是台南市政府,也就是台南市政府應先與家屬協議,協議不成才會進入法院的訴訟程序,屆時才會由法官進行個案判斷。據了解,台南市長黃偉哲今表示,將協助家屬請求國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