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脅林志玲師妹贖裸照 犯嫌態度反覆惹怒審判長
彭男對於是否向林志玲同門師妹恐嚇取財,態度反覆,被北院法官怒嗆。(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名模林志玲同門師妹搭計程車弄丟手機,事後接到恐嚇電話向她勒索千萬,才能避免手機內裸照外流;經檢警查辦後逮捕彭偉明到案,並依恐嚇取財未遂罪起訴。北院上午開庭,彭男對於認罪與否態度反覆;審判長見狀怒嗆「你這種態度絕對會反應在你的刑期上」。
去年4月1日凌晨,小模將白色iPhone X手機遺留在車上,她原以為iPhone手機保密功能極佳,別人撿到手機無法解鎖;不料,今年3月,小模突然接到多通恐嚇電話,脅迫她須支付1千萬元或3百萬元,才能贖回影像,否則私密影像會外流。
小模擔心私密影像外流恐重創演藝事業,趕緊報警,經檢警調閱通聯記錄,先約談廖男到案,後才查出是他的手機借彭男使用,循線逮捕彭男並聲押禁見獲准。
彭男稍早否認是幕後首腦,辯稱是綽號「小六」的男子請託他代為處理債務糾紛,因此他只負責傳訊息並打電話要求小模付款,小模的私密影像也是「小六」傳給他的,但他後來覺得「小六」沒對他說實話,所以他沒跟小模拿錢。
審判長接著問彭男是否承認涉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彭男時而承認時而否認,並強調:「我承認恐嚇小模,但我並沒有為了錢這樣做。」審判長見狀怒嗆,有傳訊息要錢就代表恐嚇取財,至於是否拿到錢則是既遂或未遂問題,「你這種態度絕對會反應在你的刑期上。」
彭男庭訊結束前再度表示:「該說的我都說了,且不是說我認不認罪,我也沒有要否認,怎麼判請審判長與法官決定,我有做就有做,沒做就沒做。」彭男同時盼能交保,因為他四肢都有鋼板且因本案已被羈押近100天,希望能獲自由。
審判長庭末訂9月1日宣判;至於是否交保仍待合議庭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