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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罷韓投票 柯市府籲北市雇主讓勞工返鄉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呼籲北市的事業單位,在6日當天,雇主都應讓設籍在高雄市且具有投票權的勞工放假返鄉行使投票權。(資料照)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呼籲北市的事業單位,在6日當天,雇主都應讓設籍在高雄市且具有投票權的勞工放假返鄉行使投票權。(資料照)

2020/06/01 12:53

〔記者沈佩瑤/台北報導〕罷韓投票本週六登場,台北市勞動局今上午呼籲,北市的事業單位雇主,應讓設籍在高雄市且具有投票權的勞工放假返鄉行使投票權,工資照樣要給,不應妨礙勞工,如有雇主不准假或不給工資,勞動局會協助爭取權益。

中央選舉委員會已指定,6日為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的投票日,勞動局指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事業單位雇主,應讓具有投票權的勞工,於6日准予放假投票,且工資照給。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的勞工,應予以放假;原本不需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所謂的放假,是指自午前0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的工資,且應不妨礙勞工投票。

至於「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休息日或例假」的勞工,陳信瑜說,本來就可行使投票權,不需另外給假;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者,也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工資,且不妨礙勞工投票。

陳信瑜強調,投票是勞工行使公民的權利,呼籲北市的事業單位,在6日當天,雇主都應讓設籍在高雄市且具有投票權的勞工放假返鄉行使投票權,若北市勞工遇到有雇主不准假,或未依法給付工資的情形,可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申訴,勞動局會協助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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