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公司欠633萬稅罰款 女董賣地有錢卻拒繳遭管收
台南下營區一家不動產業公司積欠稅、罰款六三三萬多元,公司馬姓女董座賣地收錢卻拒繳稅罰款,台南地院裁准管收馬女。(圖: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提供)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下營地區一家不動產業公司滯欠2019、202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交通罰鍰等,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該公司還欠633萬多元。執行官調查得知52歲馬姓女子是公司負責人,她之前有賣土地收款800萬元,卻不願繳交稅、罰款給國家,12日深夜,執行官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馬女獲准。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馬女是該不動產業公司實際負責人,該公司從2019至2020年間起陸續自公司帳戶提領現金,金額合計達504萬餘元。執行官訊問其資金流向,馬女先稱帳戶是第三人持有,所以不清楚去向;之後又改口說,忘記是否由第三人持有,不記得用途等語。
又馬女公司陸續將位在嘉義縣朴子市的12筆土地移轉給馬女及他人。執行官訊問其土地移轉原因?馬女稱土地過戶至個人名下是為了要貸款還給金主;土地過戶至他人名下則是因提供土地給他公司蓋房子,房地一併移轉,錢直接匯給金主。但執行官訊問土地買受人時,買受人卻稱部分價金800萬元由馬女親收等語,顯見馬女陳述顯有不實。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於11月12日下午通知馬女到場,執行官訊問後認定其有隱匿財產情事、故意不履行繳稅、罰款的義務,有管收事由,留置後向台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於當晚近11點裁准管收馬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