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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絞殺女友大卸7塊棄屍 死者家屬:再不判死把法官都廢了

    2020/04/29 17:3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死者張菀芳大姊(見圖)主張涉勒斃胞妹又分屍棄屍的凶嫌吳茂騰罪證確鑿,應判死刑定讞,不該再判無期徒刑。(記者王俊忠翻攝)

    死者張菀芳大姊(見圖)主張涉勒斃胞妹又分屍棄屍的凶嫌吳茂騰罪證確鑿,應判死刑定讞,不該再判無期徒刑。(記者王俊忠翻攝)

    31歲男子吳茂騰與年長他12歲的女子張菀芳同居2年多,2019年1月吳不滿張女要外出,兩人口角後吳徒手勒斃女方再分屍丟棄,一審以吳坦承犯行、有教化可能,判無期徒刑。案子上訴二審,29日台南高分院開辯論庭,法醫石台平以死者右舌骨斷裂、認為死者遭瞬間局部施力力道非常大,頸部遭壓迫15分鐘以上。但這與吳嫌供詞不符,合議庭當庭模擬張女遭殺害過程,將於5月13日宣判。

    張女大姊表示,殺害她妹妹這事就是要判死刑,法醫證實吳是正面徒手勒斃妹妹且有加工的可能性,如今證據確鑿,難道二審還要判他無期刑嗎?應該是死刑定讞吧!她強調:「我不懂、我真的不懂」,如果再這樣下去,大家是不是要組成死刑隊,把法官都廢了,何時才能解決、不讓這種事再發生?難道政府都不知道嗎?

    吳茂騰殺人分屍案今天再開辯論庭,二審合議庭找來法醫石台平作證,現場以人形模特兒模擬,全程錄影存證。石引用相關文獻證稱死者右舌骨斷裂,研判死者遭瞬間局部施力的力道很大,頸部遭壓迫15分鐘以上,凶嫌可能正面絞勒張女,右手姆指瞬間加壓力道很大,導致右舌骨斷裂。

    二審合議庭也找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究竟是那1隻手姆指加壓所致,有不同看法,台大法醫所認為若凶嫌慣用左手,有可能是左手姆指所致,兩者見解不同。對於鑑定報告,石台平對該「假設」說法、表示不懂報告在寫什麼。

    吳茂騰仍堅指兩人爭吵時,他從張女後方用左手臂勒住頸部致死,曾用手指確認女方沒有呼吸,才用充電器電線纏繞其脖子,但沒有拉緊就鬆手。

    檢方及死者家屬都認為吳嫌絞殺張女後又分屍棄屍,任由野狗啃食屍體,殘忍至極,不值得同情,請法官主持公道、判決死刑。凶嫌辯護人則說,現在台灣社會有多件重大矚目案件,手段凶殘,承審法院都能抵擋各界壓力,令人尊重,希望合議庭依法判適當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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