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廷瑋涉性騷不起訴 賴佳微斥羅又騷擾
議會錄影畫面顯示,賴佳微(中)手舉字牌,羅廷瑋(右)語出「要我陪妳嗎?妳越講我就越要靠近」。 (翻攝自賴佳微臉書)
指羅事後還在議事廳刻意靠近她說「我好想陪她玩喔」
民進黨性騷擾案引發討論之際,獲國民黨提名參選中市第六選區立委的議員羅廷瑋,昨天指稱他性騷擾民進黨前議員賴佳微之說,是無中生有、「我將保留追訴權」;賴佳微反擊說,羅不起訴之後,又於議事廳刻意靠近她,還說「我好想陪她玩喔」,具「性意味的肢體與言語騷擾動作」,「不正是公車色狼、電車痴漢的動作?」,國民黨卻提名羅參選立委,「請不要雙重標準」。
羅:選舉來了 網軍跟著來
兩人的衝突於去年底白熱化,羅廷瑋到中市警局三分局,以賴佳微常在臉書標記他,導致他心生畏懼等理由,控告「跟蹤騷擾法」與恐嚇罪,羅昨天告訴記者,他還在等法院判決;賴佳微事後收到三分局的「告誡單」,怒批羅「掌權者鑽法律漏洞濫訴,是最可惡的事」,國民黨提名羅參選立委,恐會造成「只要是公職就可以任意妄為」之感。
羅廷瑋昨天於臉書貼出中檢的不起訴書,質疑「選舉來了,網軍也就跟著來了」,他強調被賴佳微控告性騷擾一案,「終於還給我一個清白」,「台中市民會唾棄這樣的抹黑選舉風氣」。
賴:羅的行為像電車痴漢
賴佳微反擊說,羅不起訴後,於中火與空污議題中,於議事廳靠近她,口出「我好想陪她(賴佳微)玩喔。要我陪妳嗎?妳越講我就越要靠近」,她為了避免羅廷瑋近身,「連上廁所都不敢自己一個人前往」,「要我陪妳嗎?」等言行,「不正是公車色狼、電車痴漢的動作?」。
對此,羅昨天強調,是賴擾亂議事議程,這是公共空間的政治攻防,賴不離開,他才會說「陪妳玩」等語,賴提出性騷擾調查,委員會認定不成立。
中市議會秘書長彭乾銘則說,這些案件已由司法及性平委員會處理,議會不置評。
賴佳微、羅廷瑋「性騷擾」爭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