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選台中市長「超狂媽媽」陳美妃 影射里長吸毒判5月
台中「超狂媽媽」陳美妃,2024年因貼文影射許姓里長吸毒、有精神疾病,台中地院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5月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曾參選台中市長、並連署選總統的台中超狂媽媽陳美妃,之前曾和社區管理員扭打衝突,又辱罵警察是「垃圾」,都被判拘役,如今又因2024年時,因不滿許姓里長受訪時的言論,在臉書張貼影射許姓里長「嗑藥嗑到ㄎㄧㄤ」遭一狀告上法院,陳女雖辯稱是正當防衛,但法官不採信,認為她未經查證故意誹謗,且是累犯,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5月徒刑。
判決指出,陳美妃基於加重誹謗及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犯意,2024年5月到6月間,以社群網站臉書暱稱「陳美妃選總統(為人民加薪)」的帳號,張貼許姓里長的新聞採訪截圖,以及張貼「里長許XX屬未就醫的精神病患或是嗑藥嗑到ㄎㄧㄤ編故事抹黑里民一家,絕對提告到底」等文字,許女不滿遭隱射吸毒及患有精神疾病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女坦承有在臉書張貼上述相關內容,但辯稱是正當防衛,表示許姓里長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作出誇大、不實陳述,因有攻擊到她的小孩,為保護自己和家人名譽,出於澄清事實,為自己辯護,強調是寫自己所知道或觀察到的事,沒有要故意誹謗她的意思。
陳女在審理時並稱,我不是她的家人,不知道她有無因精神疾病看過醫生,也不是檢調沒有能力調查,但她外觀看起來就是有施用毒品,我的感覺就是這樣,法官認為她未經合理查證程序,即依主觀臆測認定許里長有施用毒品及罹患精神疾病,主觀上具有散布於公眾,而損害許女名譽的誹謗故意。
法官審酌,陳女始終否認犯行,未與許里長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犯後態度不佳,且2021年已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遭判刑5月確定,如今再犯屬累犯,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