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狼教練有前科良民證竟無紀錄 盧秀燕:很大漏洞
市長盧秀燕表示,現行良民證的確有漏洞。(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狼教練案有前科,市議員楊大鋐、劉士州今天在市議會表示,這位狼教練是性侵累犯,雖是鐘點教練,但聘用不是應該有良民證,學校都沒有看嗎?是警察局核發的良民證,良民證上都沒有紀錄嗎?根本是漏洞。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警察刑事紀錄核發證明條例,有規定受緩刑宣告沒有被撤銷,沒有撤銷不會在良民證顯示,當時判刑可能有宣告緩刑,緩刑期滿後沒有撤銷,可能是漏洞。
市長盧秀燕表示,良民證是國家統一規定,當初設計的方式,在5年紀錄就不見了,從此事看出來是很大漏洞,因為固然可以讓有犯罪的人,在一定條件下有更新的情形,但5年犯罪紀錄不見了,讓社會大眾學校很困擾,學校任用他時有要有他出具,沒有紀錄,但良民制是全國一致的規定。
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該國小在2019年聘請這名教練,但學校查詢相關系統,當時並無註記該位教練不適任,該名教練在2012年就因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而被判刑,相關案件至少2案,由於良民證註記效期僅5年,他2019任教時,校方查詢已無記錄。
蔣偉民表示,由於2021年法務部系統才匯入相關系統,學校應定期查詢,目前正在了解中校方是否確實定期查詢,教育局將追究校方及人員責任。至於校方是否涉及包庇,要再了解。
警察局表示,依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規定,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不予記載。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市議員劉士州質疑良民證有漏洞。(記者蘇金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