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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吊臂砸台中捷運釀1死15傷 仍剩1旅客未和解

台中市議會調查小組今天聽取市府及中捷去年吊臂砸中軌道意外的處理報告。(市府提供)

台中市議會調查小組今天聽取市府及中捷去年吊臂砸中軌道意外的處理報告。(市府提供)

2024/10/17 12:46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針對去年5月台中捷運列車撞上砸落吊臂導致1死15傷組成調查小組,今天審查市府及中捷公司總結報告,目前只剩1名加拿大旅客未和解,檢察官8月29日已偵查終結,2名塔吊拆除工程工人以過失傷害致死罪及過失傷害提起公訴。

去年5月10日塔吊砸落中捷軌道,造成1死15傷,監察院今年4月對市府提出6項調查意見,運安會針對緊急停車設備、緊急停車授權、捷運外物入侵軌道的緊急應變處理、行控中心人員的電力告警處理、無人駕駛系統的障礙入侵偵測機制及列車巡檢程序等,在今年6月提出調查報告。

運安會建議,市府應建立鄰近交通要衝的建築工程作業聯合審查機制,由建築管理、職業安全、交通管理及營運機構共參與審查,以利全面辨識相關影響交通安全的危害風險。

對於中捷公司,則建議要重新檢視緊急停車相關設備與規範、行車事故應變規,包括評估設置車站緊急停車按鈕、建立簡短的緊急停車通訊用語、明確規範緊急停車決策的授權,以利人員於緊急狀況時立即執行緊急停車動作、明訂事故後列車巡檢程序,以利確認是否有人員受困或外物掉落於車底;市府及中捷公司表示均已完成改善。

此外,市府及中捷公司的調查報告指出,已與死者家屬及14名傷者達成和解,只剩一名加拿大籍旅客尚未和解。

在民事求償部分,今年1月16日公布仲裁結果,台中市獲賠2億1217萬1714元,中捷公司獲賠1264萬7301元。

另地檢署於今年8月29日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2名塔吊拆除工程工人以過失傷害致死及過失傷害提起公訴外,其餘人員因罪嫌不足,分別為不起訴處分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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