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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蹲苦窯11個月 出獄赫見新婚妻已懷孕

陳妻承認新婚僅一個月的丈夫入獄,她無依靠而找網友尋求慰籍,台中地院判決陳妻應賠償20萬元。(情境照)

陳妻承認新婚僅一個月的丈夫入獄,她無依靠而找網友尋求慰籍,台中地院判決陳妻應賠償20萬元。(情境照)

2024/05/24 06:47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與妻子新婚僅1個月就入獄,坐牢11個月餘假釋,竟發現妻子已懷孕,他以妻子在他蹲苦窯時偷人懷孕為由,控告妻子並索賠100萬元,其妻坦承丈夫入獄後,她芳心寂寞,上網找男人尋求慰籍,但她不願說胎兒的父親是誰,且她反指陳男出獄後縱情聲色場所,台中地方法院認為陳妻侵害丈夫配偶權屬實,但100萬元求償太高,以20萬元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妻子結婚僅約1個月就入獄,服刑11個月餘,去年(2023年)7月假釋出獄,驚見妻子已經懷孕,他懷疑胎兒父親是郭姓男子,怒告妻子與郭男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

陳妻答辯說,她不否認於丈夫陳男蹲苦窯時懷孕,還拍攝超音波照片傳送與他人,不過,這是她與陳男婚後相處時間甚短,丈夫陳男突然入監服刑,心中實無依靠,才上網結識網友尋求慰籍,另外,她也強調,陳男出獄後,卻未曾主動關心她,顯然對雙方婚姻關係無所掛念或珍惜,且出獄後常出入聲色場所,聲明丈夫陳男之訴駁回。

郭男則答辯說,他與陳妻只是朋友,並無任何逾越男女分際行為,原告陳男也沒有舉證,證實他與陳妻有染,聲明駁回陳男之訴。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陳妻已經產下一女,陳妻也不否認丈夫陳男入監期間,自己與其他男性有性行為,法官認為陳妻破壞陳男締結婚姻關係所應協力保持的信任,以及共同生活圓滿與安全幸福,侵害丈夫陳男配偶權,但100萬元求償金額太高,應以20萬元適當。

至於郭男部分,法官認為郭男否認是女嬰之父,陳男也沒有舉證證明,判決郭男不用賠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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