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跪拜穿越斑馬線 中市警:可處500元罰款
女子以跪拜方式穿越斑馬線,警方將開罰。(擷取自「黑色豪門企業」)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一名女子以跪拜方式在綠燈時穿越斑馬線,台中市清水警分局表示,女子行為已妨礙交通,依法可處500元罰款。
昨天上午10點半左右,1名女子在台中清水區中山路的斑馬線上,以跪拜方式穿越馬路,民眾將影片po在網路上引發討論。
清水警分局今天回應指出,目前尚未接獲報案或檢舉,不過,女子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在交通頻繁的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得處500元罰鍰。
警方呼籲行人穿越道路時,應遵守標誌、號誌及迅速通過,並請勿於道路上逗留或嬉戲,共同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