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遊說友當「幽靈人口」 台中廍子里長廖泰祥二審改判當選無效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逆轉,改判台中外埔區廍子里長廖泰祥當選無效。(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起訴指控,台中市外埔區廍子里長廖泰祥於2022年競選連任時,其妻遊說數名好友,將戶籍遷移到自宅戶籍內,再把選票投給自己的老公廖泰祥,亦即俗稱的「幽靈人口」,聲明法院判決廖當選無效,一審卻駁回檢方之訴,中檢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有異於一審的見解,認定廖泰祥知悉妻子有上述虛偽遷移戶籍的行為,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廖當選無效確定。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摘要指出,廖泰祥於中市外埔區廍子里第4屆里長選舉中,角逐連任成功,他於2022年競選連任期間,由其妻黃女遊說,原本未實際居住的廖姓女子等3人,於同年7月間(投票前4個月),從外地虛偽將戶籍遷入廍子里選舉區內的廖泰祥名下戶籍地,使戶政機關因而編造選舉人名冊並公告,而取得廍子里里長選舉的投票權。
廖女等3人並於投票日投票給廖泰祥,廖泰祥與妻子黃女觸犯刑法第146條第2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台中地檢署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請求宣告廖泰祥當選無效,台中地院一審卻駁回檢方之訴,判決當選有效。
中檢不服而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逆轉,改判廖泰祥當選無效,二審指出,主要理由是此案於投票日4個月之前,遷入廖泰祥戶籍地的人,除檢察官起訴的廖女等3人外,另有黃姓男子等5人,廖女與黃男,以及廖泰祥之妻黃女,刑事部分皆判決有罪確定。
廖泰祥於審理時主張,在投票日當天看到廖女回到戶籍地要投票,才發現廖女將戶籍遷到自己的戶籍地,對於黃男等其他人,在其戶籍地取得投票權一事,他並不知情,等知道之後,他立刻請妻子黃女,轉告黃男等人勿去投票,但依黃男作證說,「廖泰祥曾向我拉票,廖泰祥是聽聞風聲,得知警察正在調查幽靈人口犯罪,才請我不要前去投票」等語,足見廖泰祥應知悉廖女等人遷入戶籍地一事,並參酌其他證據,可以認定廖泰祥對於妻子的行為知情,而與妻子及廖女等人,共同有刑法「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的行為。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強調,檢察官起訴請求判決廖泰祥當選無效,為有理由,一審駁回檢察官之訴於法不合,由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廢棄,並改判廖泰祥當選無效,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