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母醉倒男友客廳 高中女兒竟遭他猥褻

江男趁女友醉倒在客廳,涉嫌上樓猥褻她就讀高中女兒,被高雄高分院判囚。(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婦人和讀高中的女兒,到江姓男友住處一起喝酒,結果自己醉倒,女兒也因酒醉遭猥褻,後經校方通報始查獲,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他徒刑18月。
判決書指出,2022年6月底,婦人小茹(化名)帶就讀高中的女兒小芳,前往屏東縣江姓男友住處喝酒,席間小芳(化名)因不勝酒力,先行到樓上房間休息。其母和江男則在1樓客廳續攤,直到她醉倒在椅子睡著。
此時,江男見機不可失,跑到2樓房間,涉嫌將小芳壓制在床,多次親吻、撫摸她胸部和生殖器,後經校方通報警方查獲,恆春分局依強制猥褻罪嫌,將江男移送屏東地檢署偵查起訴。
江男則辯稱,當天小芳意識清醒,過程中她沒有反抗,堅稱兩情相悅。
1、2審調查,小芳因此事承受壓力,情緒難以宣洩,為減少困擾,而向校方尋求心理諮商,進而由校方通報警方處理,經社工介入後,她始提出告訴,加上兩造均稱沒有過節,認定小芳不會惡意誣告,判處江男有期徒刑1年半,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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