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弟病痛無法自理 4胞姊控訴他對雙親不孝 拒絕接濟 法官判准
鄧男病痛無法自理,4位胞姊控訴他對雙親不孝,拒絕接濟,法官判准。(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未婚無子嗣的鄧姓男子,晚年病痛纏身無所依靠,縣府要求鄧男的4位胞姊負起扶養義務,4人卻控訴鄧男對雙親不孝,母親住進護理之家,從未分擔照護費用,未盡人子責任,4人拒絕扶養鄧男,屏東地院認為有理,免除4人對鄧男的扶養義務,可上訴。
鄧男因疾病致生活無法自理,去年被屏東縣政府安置,因鄧男未婚,並無子嗣,縣府於是發函要求鄧男的4名胞姊負起扶養義務,分攤鄧男的安置費用。
4名年近6旬的鄧家姊妹卻控訴親弟對雙親不管不顧,父母生病住院時也未出現,全賴她們4人照顧父母,弟弟從未負起扶養父母義務,父親身故後,母親住進護理之家,每月至少3萬1千元的照護費用,弟弟不曾分攤,均由她們4人處理,每人還有各自家庭的支出要負擔,實無能力再接濟鄧男。
屏東地院檢視相關事證及當事人經濟能力後,同意4位鄧家姊妹請求,免除她們對鄧男的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