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儲能場進入社區 屏東林邊鎮安村民到縣府陳情
屏縣林邊鄉鎮安村民到縣府陳情。(記者羅欣貞攝)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憂心儲能場影響社區,超過50位屏東縣林邊鄉鎮安村民今天(16日)到縣府大門口舉白布條高喊「罔顧民意黑箱作業,反對儲能場進入社區」,陳情者指能源業者未變更地目就在鄰近住家、加油站的中正路上設置儲能設備,縣府應依法立即拆除。
林邊鄉鎮安村長謝坤霖指出,能源業者在中正路大馬路旁的升壓站上設置儲能設備十分不當,該處緊鄰住家及加油站,如同小型的不定時炸彈,隨時有爆炸危險,此外,儲能系統本身是電化學反應,起火不易撲滅。村民也說,害怕高伏特電流,有危害身體健康及安全的疑慮,居民不想每天生活在恐懼中,堅決反對設置儲能場。
謝坤霖說,經調查儲能用地在施工之前未完成土地變更程序,業者在農地上施工,屬違規施工,完全罔顧居民生命安全,居民在中秋節前夕發現業者違規後,向業者要求停工,業者雖在10月24日舉辦地方說明會,但未達成共識。
居民陳情抗議時,議員周碧雲到場力挺,她表示,業者一開始是申請升壓站,後來卻變成儲能場,沒有跟村民說明,大家當然會擔心,盼縣府把來龍去脈弄清楚,儲能場到底能不能設置在那兒?有無合法?都是很重要的問題。
屏縣府今天(16日)下午回應指出,該案因尚未完成土地變更編定,廠商就先行施工,此舉已違法區域計畫法,依「屏東縣政府執行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基準」應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而縣府目前正依上開函示規定辦理裁處作業中。
業者則回應,該案是由中央核准,為全台10多處光儲案場之一,所有程序均按照中央和地方所規定的行政規程辦理,且場址距離鎮安村400公尺以外,也遠離加油站界線圍,完全符合中央規定的安全範圍;對於有些疏漏的行政程序,已積極補件,為化解村民疑慮,也已與鎮安村居民代表進行10次以上溝通,會再持續展開透明且開放的對話,竭盡所能以誠懇的態度,面對與處理村民的擔憂。
業者也強調,將在近期內,再度召開說明會,邀請第三方公正人跟村民報告儲能安全性與政府相關管理規範,讓村民更深入了解該案技術和安全上的保障措施。(16:05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