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取締違法捕撈 保障傳統季節合法漁業活動
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查獲漁船非法拖網捕撈。(海管處提供)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南方四島列入國家公園,卻又是捕撈土魠傳統漁場,因此許可既有傳統季節洄游性漁業活動,但會加強巡邏取締違規漁業行為,並進行取證及取締驅離,同時澎湖海洋志工隊也不畏巨浪前往巡弋,官民齊力維護南方四島國家公園珍貴海洋資源。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去年12月29日,執行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巡查時,於東吉東側海域監控發現從事違規採捕之拖網漁船,該船涉嫌違反漁業法規定,相關取證資料移送漁業主管機關裁量。去年迄今已執行澎湖南方四島海域巡查243次,空拍機巡查27次,取締違法捕撈行為人145人次,勸導58人次,裁處罰鍰55人次。
海管處表示,為確保合法漁船合規作業,管理站均會依據海況、天氣預報及民眾通報,彈性調整巡查位置,或增加保育巡查船次,今年1月5日巡航至東吉嶼及鋤頭嶼,紀錄8艘次從事傳統季節洄游魚種撈捕作業之漁船,並無查獲娛樂漁業漁船或其他船隻作業情形。
東吉嶼周邊水域從事拖網行為,同時違反「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及漁業法第44條規定,禁止事項採罰基準,第1次1500元,第2次起3000元。有關違反漁業法第44條規定部分,漁業主管機關得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處漁業人及漁業從業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澎湖海洋志工隊不畏強浪,守護南方四島海洋資源。(陳盡川提供)